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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有资产管理办法(社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社)

2024-06-22

农村集体土地租赁资金管理办法

1、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。国家法律、法规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 第三条 乡(镇,下同)、村、组应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行使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。尚未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,由村民委员会行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能。

2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如下: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,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。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、建筑物、机器、设备等固定资产,水利、交通、文化、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、材料物资、债权等其它资产。

3、八)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产所获得的承包金、租金、土地补偿费和集体资产产权变更所获得的收入;(九)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有价证券等其他资金、财产。第八条 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、企业和其他资产实行承包经营或者租赁经营的,资产的所有权不变。

4、第二条 农村集体资金,包括原公社、大队、生产队的集体积累,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机具、牲畜、林木等集体财产折价款,村集体提留、乡(镇)统筹费和合同未兑现款,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,以及其他属于集体的财产。第三条 农村集体资金的所有权,属于该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。

山西农村三资管理办法

第一条 为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精神,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,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,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,推动乡村振兴,根据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其监督活动。

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“限制袋装,鼓励散装”水泥的发展方针,减少环境污染,提高社会经济效益,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,促进我省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,根据财政部发布的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

问题与对策》课题,其中《山西三资企业发展现状、问题与对策》获山西省优秀社科研究成果推广应用二等奖,成果的相关部分先后被山西省外贸厅、省工商管理局等部门采纳,在理论上引起了一定的反映,在实践中产生了广泛的社会经济效益。

晋n是山西省为外籍人士以及三资企业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发放的车牌,不具体归属于哪个地区。在之前,外籍人士和三资企业使用的是晋O车辆牌照。后来,为了更好地管理,才进行了改变。晋n是山西涉外车辆的车牌。

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

1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管理,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,促进农村经济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凡在我省境内从事与农民负担有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,必须遵守本条例。

2、吉林省农村电话管理 1987年6月25日 1992年《吉林省通信管理 办法 吉政发〔1987〕75 条例》有新规定。 号文24 吉林省保护地质遗迹 1984年12月24日 因形势变化,已不适用。 的若干规定 吉政发〔1984〕 169号文25 吉林省集体矿山企业 1990年3月29日 因形势变化,已不适用。

3、《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〈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〉的决定》经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8日通过,并经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3月27日批准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4、镇党委设: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、纪检委员。主要职能:组 织 委 员:负责全镇党支部的组织建设,党员队伍建设;非党积极分子队伍及新党员的发展工作;全镇党员、 干部管理、教育及考核等工作;全镇人事管理工作;提出制定全镇组织、人事工作规定及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
5、包括成本、费用、税金、损失和其他支出。成本指生产经营成本;费用指三项期间费用,即财务费用、管理费用、销售费用;税金指已缴纳的消费税、营业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关税、城建税六个价内税以及教育费附加;损失指营业外支出、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等。

6、发展专项资金:财政部、商务部、工信部、科技部关于印发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。专项资金的宗旨是,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,弥补市场失灵,促进公平竞争,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,促进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。

手工业合作联社资产管理暂行办法

1、第一条 为维护联社资产的完整性和合法性,管好用活联社资产,继续发挥互助合作的作用,促进轻工业集体企业的发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》,制定本办法。

2、.过去和现在,有的政府部门和单位以及个人以行业归口、组建企业集团、兼并、合并等为名,带走属联社所有的资产,长期无偿占用和使用。对这部分属联社所有的集体资产,联社依法享有追索的权利。

3、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(以下简称联合经济组织),是指由若干个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和企业集团,以资产和经济活动为纽带,为着共同的利益和发展,自愿联合起来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。联合经济组织的范围,可以是多行业、多形式、多层次的组建。